中/小學教師學生訓育及輔導證書課程 (SGDP/SGDS)

  • 入學要求

    小學教師

  • 上課地點

    香港中文大學

  • 修讀方式

    兼讀制; 面授

  • 開課日期

    2024年9月

  • 申請截止日期

    2024年6月14日

  • 教學語言

    粵語,需要時輔以英語

香港中文大學受教育局委託,於2024/25學年開辦小學教師學生訓育及輔導證書課程。本課程的目標如下:

1.         透過體驗活動,促進教師個人成長;

2.         增進教師在校內整合學生訓育及輔導工作的知識和技巧,並帶出正確的態度;

3.         使教師認識並掌握處理學生行為的方法;及

4.         協助教師有效設計、推行並評估校本學生訓育及輔導工作。

課程主任

尹弘飈教授
哲學碩士(西南大學)哲學博士(香港中文大學) 香港中文大學課程與教學學系系主任及教授

楊健思女士
文學碩士(香港中文大學),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研究所兼任講師及前課程發展主任

課程副主任

陳芷筠女士
教育碩士、文學碩士(香港中文大學),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研究所全職講師

教學團隊

歐柏青先生
教育碩士(香港中文大學)

陳芷筠女士
教育碩士、文學碩士(香港中文大學)

鄭繼池先生
文學碩士(香港中文大學),社會工作碩士(香港大學)

姚簡少薇女士
社會科學碩士(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)

盧健貞女士
社會科學碩士(香港大學)

吳國雄博士
社會科學碩士(香港中文大學),社會工作博士 (香港理工大學)

本課程包括以下五個單元(合共102小時):

單元名稱

課時

1

學生訓育及輔導工作的新取向

18

2

學生訓育及輔導工作與學校系統的整合

12

3

推行發展性的學校訓育及輔導課程/活動

12

4

訓育及輔導教師的介入方法和技巧

48

5

家校合作及社區協作

12

A班:

日期(暫定): 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 (34 課節)
主要安排於星期一上課,除外:2025年3月20日及27日(星期四),5月9日(星期五)

B班:

日期(暫定): 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6月25日 (34 課節)
主要安排於星期三上課

時間: 下午6時30分至9時30分

地點: 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學

  1. 申請人必須為現職小學教師,且經由現職(2023/24學年)學校校長推薦報讀。

  2. 本課程取錄申請人的條件之一,是申請人必須獲現職(2023/24學年)學校校長推薦,如獲取錄的教師於2024/25學年轉到他校任教,其入學資格或將會被取消。

  1. 學員的總出席率不少於80%及單元出席率符合指定要求,並完成所有課業(兩份)且獲得合格的成績,可獲頒授結業證書。

  2. 課程不接受單元節豁免申請

  3. 只有成功完成課程的學員,其「持續專業發展時數」才會計入並顯示在教育局「教師電子化服務入門網站」的「個人資料概覽」上。成功完成課程的定義已於上述第1項列明。

電話: 3943 4490 

傳真: 2603 6850